他们是被抓走了吗?
还是自己离开的?
茫茫天穹下的原野寂静无声。
她逐渐成为野人,分不清自己是谁,又该做什么。
生存的本能让她混进了狼群中,一开始只能等它们都吃完了才能舔骨头上的肉末,后来她挑战了狼王成为新的狼王,猎到的每一头猎物都是她第一个吃饱了其他狼才敢围过来吃。
时间好像过了很久,一群人找到了它们,将她所在的狼群全部猎杀,然后将她关进了笼子里。
她被带到了一个地下擂台,那里的血厚得几乎洗不掉,周围坐着许多穿着华丽的人,但他们神情癫狂像发疯的野兽,特别是台上见血的时候会更疯狂。
她每天的任务就是和别人比赛,赢了就有饭吃,输了……没有输,只有死。
“哎呀呀,你们这倒是找了个宝贝,看得我眼红死啦!”娇媚可人、香肩半露的女子一开口才知“她”是男人,颂华清看着场上凶猛无比的宋十九连连惊叹。
“哈哈哈,这可是我从狼群里发现的,像这种只剩野性的选手打起来不要命,观众老爷才爱看。”
“五十三号获胜!”
她躺在血泊中喘着粗气,周围红的黄的晕成一团不断旋转,两个人将她拖了下去关进笼子,然后给了她一盆饭。
另一个笼子的人见她一直没吃饭小声喊道:“喂,哑巴,你不吃饭给我吃。”
她转头看向声音来源,嘴里发出警告的低吼,然后爬起来将饭菜抓进嘴巴里。
“啧,怪物!”
她从不说话,哪怕是被打得只剩半条命也从不求饶,她只会在敌人放松警惕的时候扑上去撕咬他的脖子,直到对方没气了才放开。
凭着不要命的凶性,她成了地下擂台的长胜将军,但观众们总有看腻的时候,为了追求刺激,也为了留住更多观众,他们将她安排在一个三十人的大擂台上,所有人都是她的猎物。
她杀红了眼,结束时周围没有一点声音,满地的残肢断臂,内脏肠子散了一地,红色的血与白色的脑浆让人无处下脚。
粘稠的血从铁索上滴下。
滴答——
她突然就惊醒了,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手只觉自己置身于一片浓稠的液体中,她快要被吞没了,脑子像被细绳一圈圈紧紧缠住似乎下一秒就要爆炸。
她倒在地上全身痉挛疼痛难忍时,脑海里蓦然响起黛辛第一次见到她时说的话。
“就叫悯如何,世界污浊,人身皆苦,愿怀悲悯之心渡人渡己。”
“悯……”
时隔三百七十五天,她说出了第一个字。
黛辛,你是早就预料到会有今天吗?
“悯……黛辛,黛辛——”
“五十三号再次获胜了,天哪,它在三十人战中活了下来,它还是我们的长胜将军!”
泪水混着尘土与鲜血钻进发中,她低声呢喃着:“不是五十三号,我是宋悯,我不是傀儡,不是怪物,我叫,我叫……宋悯!”
一双精致的鞋子突然出现在她眼中。
她抬头,一张雌雄莫辨美得不像真人的脸出现在她面前,他伸出手问:“小疯子,你叫什么名字,跟我回家如何?”
她像一滩烂泥趴在地上,盯着面前白玉般的手,空洞的眼睛变得极亮,她迫不及待道:“我叫宋悯,带我走,带我离开这里!”
她确实怕了,怕自己彻底变成一个野兽,怕自己行尸走肉的活着,怕自己将五十三号当成自己的名字,而将宋悯这个名字彻底遗忘……
寄雪粲然一笑:“从今以后,你就是我的人了。”
那一天,寄雪牵着她一步一步离开了地下擂台,这里的人一反常态的没有阻止,他们都怕眼前的这个男人。
她全身都在流血,每走一步都会在地上留下血印。
走过一条阴暗狭窄的通道,一道金光洒在她身上,于此同时平凡的祥和的叫卖声也传入她的耳朵,她回头看了眼身后漆黑的通道。
寄雪见她停了下来问:“怎么了?”
“原来出口这么近。”她喃喃道。
寄雪轻笑一声,牵着她来到一处精致恢弘的庭院,无需寄雪多言,立刻就有人为她洗去了身上的脏污,有人给她修理的头发和指甲……
等一切都做完后,她穿着华服被带到了寄雪面前。
“不错,长得挺好看。”寄雪像打量心爱的玩具一样打量她,将她抱在怀里,然后让人送上食物。
宋悯十分抗拒自己被人这样抱着,秀气的眉头马上就皱紧了,双手抵在身前想要从他身上跳下去,但是她脚还没落地就被他拉住按在腿上,几番下来她不耐地伸出手挠他,还未碰到就被抓住。
放开,再挠,放开,再挠……
他们俩就这么僵持了一个时辰,最终以宋悯肚子响了告终,她烦躁地瞪了寄雪一眼,低下头不说话。
寄雪慢慢松开手,见她不再挠人了便轻轻摸了摸她的头,然后夹了一块肉喂到她嘴边。
“我叫寄雪,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人了。”寄雪见她有些抗拒说道:“放心,我不会让你去杀人的,杀人很没意思,不是吗?”
宋悯用黑曜石般的眼睛看他:“我需要做什么?”
“什么都不用做,玩就好了,现在,你应该吃饭了。”
许久没吃这么干净的食物,当天晚上她就闹肚子了,眼见她脸色苍白浑身冒汗都要痛晕过去了,寄雪只能叫来大夫给她开药顺便检查她身上还有没有其他的病。
大夫离开时留下了一叠药方,从此她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吃药。
“我不喝,我没病,我要吃饭。”
“乖,吃了药才能吃其他的东西。”寄雪舀了勺药凑到她嘴边,宋悯撇过头看烟青色的幔帐和水晶做的床帘,就是不看寄雪。
寄雪对此并不恼怒,他曾经养过一只猫,那只猫也是生病的时候死活不吃药,逼它还气得哇哇乱叫。
宠物嘛,有点脾气正常。
“我身体很好,不用吃药。”
“嗯,我承认你身体素质不错,不过大夫说你的腿被冻伤过,要是不及时治疗冬天来了会疼得走不动路,我倒觉得没什么,你要走不动路我就抱你——”
宋悯抢过药一口气喝完,苦味让她忍不住皱紧脸,不停地吞咽口水,见寄雪还是一脸笑意,顿时想打他一拳。
但她现在还寄人篱下,揍不得,便只能眼不见心不烦。
“真乖!”
寄雪没有约束她,她将庭院的每个角落的逛了一遍后又去到外面,这时她才知道这里就是她曾经日思夜想的晖光城。
“阿莲,你看到了吗,晖光城很好看,就像外面的城市一样。”说完这句话她看到了蜷缩在角落的两个乞丐,眼神顿时黯淡下来,她想起了和阿莲一起坐在街边吃烧饼的日子。
“连乞丐都是一模一样的。”
她将自己带出来的银两都给了乞丐,又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了两圈,然后回到了庭院。
晖光城是建立在山上的,传说万年一场大战引得无数星辰坠落,其中一颗星星就是落在这里然后形成了高山,天上的缝也是它砸出来的,光洒在这座城市使它永远没有黑夜。
越往上住的人身份越高贵,而高山的最顶端就是城主的宫殿,寄雪所住的庭院在山的中段,但看周围人对他的态度,似乎可以住得更上去一些。
可从她这段时间的观察来看寄雪似乎就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人,平时要么待在他的阁楼不知道在做什么,要么懒洋洋地躺在榻上看话本。
宋悯想不出寄雪有什么厉害之处,带着满腹的疑惑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