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云起深吸了一口气问:「穿这么好看做什么?」
「晚上有一个欢迎晚宴,我们要出席。」杨丽萍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礼服说。
「欢迎晚宴,欢迎谁啊?」李云起随意的问。
「大明星哦,慕白蓉!」杨丽萍说。
李云起「哦」了一声,慕白蓉他肯定是知道的,她的知名度很高,很多超级大制作,都由她担任女主角。
但是慕白蓉的演技不行,演什么都很难火,像一个没有什么色彩的花瓶。
这让她一直是票房杀手,她更多的热度是来源于走红毯,又戴了某某价值几亿的名贵首饰,穿了哪个设计师天价礼服。
因为慕家是金州出了名的大财阀,而且慕家在军部也很有势力。
但是慕家又请了古武高手来做护卫,派头更大了。
这次慕白蓉到LF市,是LF市邀请她作为LF市的代言明星,宣传和推广LF市,并且慕家会在LF市有一大笔投资。
所以,这次晚宴是由LF市的单市首亲自组织,邀请LF市的各界名流都参与。
杨丽萍作为LF市第一名媛,当然也接到了邀请。
她就把李云起喊回来,陪她一起参加这个上流社会的高端晚宴。
李云起倒是无所谓,自己老婆穿这么好看,肯定要去旁边陪着,免得有人窥伺。
他换上了杨丽萍为他准备的衬衫、西装、领带,皮鞋和手表,俨然一副贵公子的派头。
杨丽萍给他系着领带。
沁人的幽香萦绕在鼻尖,眼前是如雪白的粉颈和晶莹的耳坠,这让李云起心思大动,忍不住想俯身去亲吻一下。
就在这个时候,杨丽萍有些奇怪的凑近了李云起,瑶鼻微微皱起轻嗅了几下问:「你身上怎么有一股药水味道?」
那模样可爱极了。
「额……」李云起愣了一下,想起来那是祛除一次性纹身用的药水,因为走得急,也没有洗澡。
还好身上没有香水味道,否则就解释不清楚了。
「我去洗个澡。」李云起说。
「快点吧,迟到可不好。」杨丽萍又给李云起解开领带说。
李云起无奈只能放弃了刚才想占点便宜的念头,乖乖跑去洗澡。
洗完澡之后,杨丽萍帮李云起吹干了头发,重新换上一套西装,就赶去了宴会场。
……
希尔顿空中花园餐厅。
慕白蓉作为众星捧月的存在,今天也是盛装打扮,一条全身镶嵌着8888颗碎钻的礼服裙,在灯光下璀璨无比。
她的颈脖上戴着价值过亿的绿宝石皇后项链。
整个人如同公主一般闪耀。
她脸上保持着微笑,但是带着骄傲如公主的气质。
她当然有骄傲的资本,出身财阀,肤白貌美大长腿,有钱有势力有背景,在演艺圈没有人敢不给面子。
众多的追求者也如过江之鲫,多得数都数不过来。
这养成了慕白蓉现在目空一切的性格。
她觉得她就是宇宙的中心,所有人都应该围着她转。
别人所有的奉承,赞美和跪舔都是应该的。
慕白蓉很享受这种被所有人追捧的感觉,这也是为什么她这么有钱了,砸下那么多资源也要当大明星的原因。
LF市,不过是她一个小小的作秀的地方而已。
宴会的门再次打开,杨丽萍挽着李云起出现在众人面前。
立刻吸引了一部分名流过去寒暄。
杨丽萍是LF市第一名媛,这个不用多说,当然会成为全场焦点之一。
李云起是顶尖圈子才知晓的人物。
「LF市以李先生为尊!」这句话却慢慢流传开来,很多人都听说过这句话,但是却都不知道李先生是谁?
李云起出现在晚宴现场,上层顶流的人物肯定是非常关注的。
单市首第一时间,就过去跟李云起和杨丽萍打招呼,热情的聊了起来。
单市首是非常清楚李云起的身份,他知道LF市如果没有李云起,早就出大事了!
李云起现在又是东方神龙卫的荣誉教官,
而且,现在长老会也很关注李云起。
对于单市首来说,李云起现在可是LF市身份第一尊贵的人物。
几个LF市的大家族也纷纷上来跟李云起打招呼。
这让晚宴其他不认识李云起的人诧异无比。
他们不认识李云起,但是都认识杨丽萍,毕竟是第一美人。
都听说杨丽萍嫁给了一个送外卖的,这在前一段时期还成为LF市上流社会的一个笑料。
但是,为什么众多顶层的名流都会那么主动和李云起去打招呼?
杨丽萍作为LF市第一名媛这个身份肯定是不够资格的。
这让众多人好奇起来,也没有人敢轻视被杨丽萍挽着手臂的外卖老公。
慕白蓉微微眯了眯眼睛,看着不远处的杨丽萍。
这个女孩虽然没有穿名贵的礼服,脖子上也只是戴了一条珍珠项链而已,但是她实在是太漂亮了。
漂亮到已经引起慕白蓉嫉妒的小情绪。
「她是谁?」慕白蓉问身边自己LF市刚刚结交的贵女白家的白令美。
「哦,她是杨丽萍,LF市第一美女名媛。」白令美小声的说。
「什么第一美女,呵呵,也就这小地方没见过世面的人随便叫叫。」慕白蓉冷笑一声说。
「那是肯定啊,天湖这种小地方出不了您这个级别的美女,她也就是在这里装一装而已!」白令美赶紧讨好的说,「您不知道啊,她老公是个送外卖的,你说搞笑不搞笑。」
「她嫁给一个送外卖的?」慕白蓉听了也是愣了一下。
「是啊,简直是丢我们LF市上层贵族的脸,所以她哪配当什么LF市第一美女名媛啊!」白令美也是不爽的说。
而且现在林家已经是破落户了,也就是锦绣公司还稍微有些名气而已,不过跟真正的豪门巨阀相比,那又什么都不算了。
所以白令美这种层次的,已经开始看不上杨丽萍了。
白令美觉得不过瘾,又补充说:「不过是长了一张狐媚子脸而已,其实就是个黑木耳!」
慕白蓉心情好了一些。
这种层次的女子,自己还犯不上看着不爽,因为她根本不配!
她慕白蓉是什么身份,犯得着跟一个送外卖的老婆去争辉斗艳吗?
慕白蓉自视甚高,听了白令美的话,对比自己漂亮的杨丽萍虽然少了嫉妒之心,但是却更加轻视了。
杨丽萍过来礼节性打招呼的时候,她只是从鼻孔里冷哼了一句,话都没有说一句,眼神里尽是不屑。
杨丽萍有些尴尬,但是也没有放到心里去,毕竟慕白蓉是全场的主角,自己不过是过来走过场的。
单市首致了欢迎词以后,大家就进入了吃吃喝喝,正常交流的环节。
杨丽萍在LF市人员很好,不一会就被几个闺蜜拉着去旁边聊一些闺蜜的话题。
李云起也就......
“小侯爷,您快点起来吧,轮到我们巡逻了。”
“我这是在哪啊?”
秦虎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,感觉身上凉嗖嗖的,外面还呼呼的刮着大风,顿时心里一阵奇怪。
“哎呀小侯爷,您怎么迷糊了,我们在军营啊。这个时辰轮到咱俩放哨,再不起,军法处置啊,现在老侯爷也护不了你了。”
“什么?”
秦虎睁开眼睛一看,只见自己此时正呆在一个帐篷里,眼前是个穿着皮甲的小兵。
正在他想张口问点什么的时候,忽然一阵头痛欲裂,一股巨大的信息流冲入了他的脑海,几秒钟之后他知道自己穿越了。
他从一名现代特种战士,穿越到了一名也叫秦虎的小侯爷身上,乃京城七大恶少之首!
而这个叫大虞朝的时代,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。
秦虎的祖上是大虞开国四公二十八侯之一,三个月前父亲病逝,秦虎袭爵,成了新一任冠军侯。
秦虎从小被爹娘宠坏了,不爱读书,不爱习武,一味玩耍,吃喝玩乐,横行京城。
长大了家里想让他收收心,便定下了一门亲事,女方是陈国公家的大小姐,名叫陈若离,名门闺秀,秀外慧中。
这个秦虎对别人都是穷凶极恶,可偏偏对这位貌美如花的未婚妻百依百顺,视如珍宝。
可事情偏偏就出在了这个青梅竹马的陈大小姐身上。
根据秦虎的记忆,那天他携未婚妻入宫参拜当朝长安公主,公主与陈若离从小相好,便安排饮宴。
可后来秦虎喝断片了,醒来的时候,人已经到了内卫的诏狱。他被告知醉酒调戏公主,意图不轨之事。
更诡异的在后面,陈若离竟然上书弹劾未婚夫秦虎七十二条不法之事,桩桩件件有凭有据。
秦虎当时好似五雷轰顶一般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……
圣旨很快就下来了,念在秦虎祖上有功,死罪可免,活罪难逃,发配幽州,军前效力,保留爵位,以观后效。
但是到了幽州之后,他很快就被安排上了前线——先锋帐前听用。
这些事情在秦虎的脑子里过了一遍之后,他基本上就想明白了,这应该是个圈套。
因为陈国公早就想和他退婚。
秦家和陈家本来就是政治联姻,两家都想做强做大,而后来的秦虎除了是个纨绔,几乎一无是处,可以说把冠军侯府的脸都丢尽了。
要知道,历代冠军侯,都是英雄人物,在军中有无可比拟的影响力,可偏偏到了这一代,出了个根本没上过战场的废物。
老侯爷活着的时候,陈国公还给面子,老侯爷死了,陈国公翻脸无情,竟然上演了一幕灵堂退婚。
但秦虎深爱陈若离,死活就是不允,而陈若离对他这个恶少却早已非常厌恶。
于是一场祸事,就此降临!
至于说长安公主嘛,那就更简单了,她是秦虎堂兄的表妹,只要秦虎一死,冠军侯府的庞大家产,自然悉数落到这位堂兄的身上。
这几股势力,各取所需,沆瀣一气,就这样迅速的联合了起来……,
果然是一入侯门深似海,想让他死的人,还真多呀。
“秦安,你说咱们找个地方背背风行吗?”
明亮的月光照耀下,粗暴的北风带着刺耳的哨音,掠过空旷的原野,把几只火把吹的明明灭灭,更犹如无数把飞刀切割着人的皮肤。
“不行啊小侯爷,会被军法处置的。”
秦虎和秦安缩头缩脚的顶着风,从营寨中跑出来,踩着厚重的积雪向前跑。
瘦弱的秦安一不留神,直接被大风掀翻了。
两名换防的哨兵见他们出来,相视阴笑,捧了两把雪把取暖的篝火灭了,而后钻进了帐篷里。
娘的,连小兵都给收买了,想冻死老子!
这是个规模很小的营寨,大概有二十座帐篷,周围以马车环绕,外围连拒马鹿角都没有排列,附近更是地势平坦,无险可守,一看就没打算长期驻扎。
根据秦虎前世的记忆,这里驻扎了大约两百人,他们是虞朝征北将军李勤的先锋营。
而此次李勤两万大军的目标则是虞朝在边境上的宿敌,辽东国。
“咳咳,小侯爷,你说我们还能活着回去吗?”秦安整个身体蜷缩在雪地上,嘴唇和脸都是青的,说话也是有气无力,仿佛随时都会死。
秦虎心里叹了口气,秦安纯属是被自己连累的,而事情若是照此发展下去,他俩是必死无疑的了。
那些想让他死的人,在朝堂上没整死他,就在军营里下黑手打闷棍,把他往死里整。
可秦虎绝不是坐以待毙之人,这明摆着就是被人陷害的事儿,他可不能干休。
人生本来就是无休止的挣扎求存,等着吧,老子不但要活下去,还会杀回京城,与你们算算账。
“秦安,我们出门的时候,带了多少银票?”
“没有银票了啊,我身上只有二十两银子。圣旨上说了,我们是充军发配,家产封禁。”
秦安今年才16岁,是秦虎的贴身书童,长的很瘦弱,早已经不堪折磨,看上去就剩一口气了。
其实秦虎也好不到哪里去,这几天先锋营每天行军30里,干的工作就是,逢山开路遇水搭桥,砍柴烧火,挖沟挑水,搭建营寨。
而这两个细皮嫩肉的家伙,每天和几百个五大三粗的丘八待在一起会是什么状况?
肯定是干最累的活儿,吃最差的饭,挨最毒的打,受最大的气……
秦虎估计,他的前身可能就是被活活折磨死的。
也算是他罪有应得吧。
只是这份苦,现在必须要他扛下去了,扛不住的话,他也会死。
“给我。”
秦虎想好了,他必须先设法保住秦安的命,然后再想别的办法。
而要保命其实也不困难,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行贿,俗话说财能通神,这个办法虽然原始,但永远都好使。
但现在这种情况,他不可能去贿赂高官,因为没人敢跟他沾边。再说也没钱。
所以他的脑海里面想到了一个人,百夫长李孝坤。